北京宣传文化引导基金一般项目 2021年度出版类项目资助申报公告

来源:北京宣传文化引导基金      发布时间:2021-01-12 15:54:00

北京宣传文化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经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批准设立,旨在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和舆论引导,加快文化改革发展,扶持重要原创精品力作、重要主题宣传、重要文化活动,是公益性、政策性引导基金。

  引导基金一般项目2021年度出版类资助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申报,北京市文化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文化发展中心”)在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统筹指导下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资助项目并实施监管。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尊重创作生产规律,鼓励文化创新,坚持“把握方向、突出重点,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为促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重点支持方向


  (一)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著作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大选题。

  (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重大题材,深化理想信念教育,继承革命传统,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的作品,讴歌历史英雄、当代英雄,礼赞模范的作品。

  (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动反映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着眼为人民立言、为时代立传,积极反映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反映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生动实践的作品。

  (四)聚焦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作品,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党的二十大、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等重要时间节点的重大题材、现实题材、北京题材的作品。

  (五)围绕能进一步激发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昂扬斗志,凸显古都文化、红色文化、京味文化和创新文化的作品。

  (六)反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反映“一核一城三带两区”建设中北京历史和现实文化内涵的作品。


资助方式及重点支持的项目类型


  资助方式分为两类:项目资助,即根据项目申报类别及评审情况予以相应资助;项目奖励,即对优秀作品、优秀机构进行表彰与奖励。

  项目资助类

  1.图书选题出版

  (1)一般出版物。主要包括优秀长篇小说,优秀社科、文艺、少儿、科普出版项目,具有鲜明北京特色的优秀出版项目。

  (2)重点选题出版物。主要包括重大主题出版项目、具有较强影响力学术研究的出版项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典著作大众读物。

  2.音像电子出版

  (1) 音像制品类项目。主要包括年度优秀音像选题和已出版的音像制品。

  (2) 电子出版类项目。主要包括年度优秀电子出版物选题和已出版的电子出版物。

  3.网络出版

  (1) 网络文学类项目。主要支持现实题材的原创精品网络文学作品。

  (2) 原创精品网络游戏项目。主要包括入选北京市年度重点选题库的游戏出版物,尤其是重点游戏园区(或基地)研发的游戏作品。重点支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的原创精品游戏项目。

  (3) 数字音乐项目。主要包括数字音乐原创作品或专辑、数字音乐内容及服务,重点支持弘扬时代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优秀音乐文化、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文化需求、体现北京文化特色等内容的数字音乐项目。

  (4) 知识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优秀知识库、数据库、功能性新媒体公众号、融媒体等知识产品及服务类项目。

  (5) 其他优秀数字阅读类出版物。主要包括优秀电子书、有声读物、网络音频、网络漫画等项目。

  4.期刊出版

  资助重点专栏专刊,主要包括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生动鲜活讲好中国故事,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围绕重要节点、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和主题宣传;其他导向正确、内容健康、符合“三贴近”原则,弘扬主旋律的项目。

  5.出版活动

  (1) 出版推广活动。主要包括组织北京优秀出版企业参加全国性重要展览展示活动或重点优秀出版项目的研讨、论坛、推广活动。

  (2) 网络游戏赛事活动(电子竞技)。主要包括知名网络游戏或相关企业在北京举办的有益于促进游戏行业健康发展的品牌赛事活动(电子竞技)。

  (3) 音乐推广活动。主要包括北京数字音乐企业等相关机构在京举办的全国性、国际性的重要展览展示活动及研讨、论坛、推广活动。

  项目奖励类

  1.获奖作品奖励

  获得国家重要奖项(“五个一工程”奖及提名奖、中国出版政府奖及提名奖、茅盾文学奖、中华优秀出版物奖及提名奖、鲁迅文学奖等)的作品。

  2.优秀作品奖励

  (1) 入选中宣部推荐各类优秀出版物名单(入选年度主题出版选题、向全国青少年推荐百种优秀出版物、向全国老年人推荐优秀出版物、向全国推荐百种优秀少数民族图书、向全国推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图书)的作品。

  (2) 入选年度优秀网络文学原创作品推介名单、中国原创游戏精品出版工程的作品。

  3.优秀期刊奖励

  在中宣部或国家新闻出版署主办或指导的与出版业务相关的评奖推荐或评比活动中获得奖励的作品或个人(单位),包括中宣部出版局组织的期刊主题“好文章”评选活动及优秀选题申报活动、国家新闻出版署主办的“全国报刊编校技能大赛”活动、全国媒体融合优秀创新案例征集活动等。

  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北京宣传文化引导基金一般项目2021年度出版类项目申报指南》。


申报条件


  (一)在北京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从事出版相关业务资质,3年来无违规记录的出版单位。

  (二)本次征集项目仅限于在北京注册的出版企业(或相关机构)2020-2021年度项目申报周期内创作生产的作品或活动。

  (三)图书选题出版项目的申报机构应为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注册的出版机构,具有图书出版资质,且为北京市属出版单位;截至申报日,2020年9月16日之后未出版且书稿创作完成50%以上或已出版但未获得过市财政资金资助的选题,确保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出版作品。

  (四)优秀音像电子、网络出版项目的申报机构应为在北京市注册的持有音像电子出版许可证、音像电子制作许可证和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的单位,以及从事数字阅读、数字内容相关服务业务的文化科技企业。截至申报日,申请出版前资助的选题,选题策划、编辑工作须完成50%以上且须确保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出版;申请奖励的出版物,须符合2021年项目申报奖励条件。

  (五)优秀期刊出版项目的申报机构应为持有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正式期刊出版物刊号,在北京地区报刊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登记注册的市属期刊出版单位。

  (六)优秀出版活动项目的申报机构应为举办出版活动的出版单位或相关专业公司。

  (七)如有两个及以上主体联合申报项目,须以承担主要法律责任者作为项目申报主体,合作单位应出具同意其作为申报主体的证明文件,项目申报主体拥有作品的出品权和独家评奖申报权、荣誉权并附相关证明文件。所有项目单位均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


评审及实施


  文化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上报引导基金理事会审定并及时公示。

  项目立项后,文化发展中心将与项目单位签订协议。资助(或奖励)资金由文化发展中心根据协议拨付至项目申报单位账户,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审计,组织专家进行结项验收。申报主体负责项目具体实施,按协议规定使用和管理经费,并承担相关责任。


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1月8日-3月31日

  引导基金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流程


  1.登陆北京市文化发展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bjwh.org.cn/),点击“基金申报”进入申报页面。

  2.点击“项目申报”,进入北京宣传文化引导基金项目全流程评审系统,按照步骤申请注册用户账号。

  3.注册成功后,按项目申报书示例要求,填写项目申报及预算信息。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要求,按时完成网络申报,文化发展中心将组织开展资格认定工作和项目汇总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请申报单位合理安排申报时间,及时上传申报所需要的文档、音视频等项目资料,避免集中在申报后期遭遇网络拥堵,延误申报。

  咨询电话(工作日上班时间):010—66066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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