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重大修改,专项附加扣除制度作为新的税收优惠形式出现在个人所得税法中。然而笔者比较了不同收入阶段纳税人在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一样的情况下的退税金额,推导出了纳税人减免税金的公式,最终证明了高收入者高减税,低收入者低减税甚至不减税。揭示了目前税基式的减免政策,适用于超额累进税率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退税金额取决于其边际税率,最终会导致纵向的不平。同时也不利于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提出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应当采用税额式的减免方式,对于不同收入阶段的纳税人统一标准,即可以实现税收公平,推进税收更好的发挥二次分配的作用,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也有利于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
出版日期
2022-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