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飞速发展,社会各界对农村教育的重视程度正在不断提高,小学生正处在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他们接受的教育和所处的环境与综合素质息息相关。《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实施,明确了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同时也为家庭教育指明了方向,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未成年人拥有良好家庭教育环境。农村地区地域经济条件相对落后、教育资源较为匮乏,农村小学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能够帮助家长树立正确家庭教育观念,提高家长家庭教育能力,从而提升家庭教育的整体质量。在《家庭教育促进法》在实施的同时,农村小学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相应机制建构也要做出调整和优化,真正把握好农村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形成家校社协同配合的管理机制,为优化我国家庭教育生态奠定坚实基础。《家庭教育促进法》视域下农村小学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应当做到:通过家庭教育指导提升家长家庭教育能力,加强师资建设提高教师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完善管理机制发挥学校管理的重要职能,促进社会协同全面整合校内外实践资源。
出版日期
2024-08-05